司售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值得商榷
文/萧楼
116路女司机周卫琴遭遇身材高大的光头男乘客殴打事件值得我们反思。无弹出广告小说 公交公司奖励了周卫琴五千元,给出的名目是“委屈奖”,很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媒体给了周卫琴很高的评价,称之为“英勇事迹”,《东方网》的一则报道是这样写她的:“这位女司机被打后仍然紧握方向盘,尽量控制车速,让车子缓缓停了下来,确保了全车乘客的安全。”读这样的文字,很像我们小时候在读黄继光董存瑞炸碉堡堵枪眼。问题是周卫琴这样做,值不值得。
作为司售人员,确保乘客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也是他们的天职。在确保乘客安全的前提下,司售人员应该在最大的可能下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周卫琴事件发生以后,我一直在想,是否可以像出租车一样,给驾驶员区域安装防护栏,转而一想,我的这个想法太幼稚,也不可能得到公交领导们的采纳。这就像频频出现的矿难,国家制定了矿长带头下矿井,这些矿长们总变着法子逃避,中国的事情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有项新的规定,公交的车队长必须跟班上线路,我的这个幼稚的想头可能能够实现,那时,就不会有什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高尚提议的出现。我不知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不是公交公司领导的独创(独家专利)。
普通老百姓总是可爱的,领导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哪怕冒着生死的危险。这次周卫琴很可能是碰到了精神病,昨日新闻报道,行凶者已经落网,其父母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其本人也在长期服用精神方面的药物,从昨日电视上播出的行凶者看似正常的答话看,一眼就可断定是精神病患者。当然我们还是要相信科学,相信专家,相信司法鉴定。新闻上说,司法鉴定的结果两三日可以水落石出。
孩子都知道,在大街上碰到精神病,逃的远远的,如同在单位里,你碰到精神病的上司,你也只得逃的远远的。鉴定结果如果不出所料,周卫琴如果真是有幸碰上精神病的话,她是不是白白的挨了打受了伤,白白的就莫名的牺牲了一回。这个意义上说,是真的应该给她发一份“委屈奖”的。
还有一种议论,就是周卫琴在遭受欺凌的时候,同车的乘客都在干什么。上海的一位新闻主笔很有些可爱,他在接受上海电视台新闻“夜间约见”栏目约见时说,他如果在场,他就会大吼一声。很有戏剧性的是,电视台为配合他的高见,在电视屏幕上打出了相应的一行字。问题是,公交有规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个时候,可不可以大吼一声呢。话说回来,在那个特殊的场景下,能够出来大吼一声,也应该算是一种英雄举止。
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在周卫琴受难的时候,能够出来制止帮助打110的,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一些中老年乘客。年轻人哪里去了,不知道,或许,车子上根本就没有年轻人。
很多的乘客都视而不见,熟视无睹,能不能怪罪这些乘客呢,都是这些乘客的个人素质问题吗,社会有没有责任呢,物欲横流,急功近利,贪污腐败,道德沦丧,见利忘义,见义勇为后的后遗症等等,使大家更多的不愿去做东郭先生。我们的社会倡导高尚,但我们的一些基层的管理者们演唱一套,具体做的时候又是一套,老百姓并不都是傻瓜。
我们的官老爷们,在倡议司售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同时,在面对一些非常尴尬情境下,能不能给我们的司售人员一些基本的自我保卫的权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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