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第三十。
马迁说的好,尤其一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这次无视盟誓,大兵侵下的举动岂不正应了那句: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而这些已早不是张世想的,他想的这是这一仗。
兵法有云:『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夫以实击虚,以逸待劳,观动而制乎变,险中求胜。
昨天与金三商议,达成了一个共识,在敌意未明之时,大军压境,让这里成为匈奴的埋骨之地,绝不能放虎归山。两人没有说别的,却都能想到这将是艰难的一战。其他毋论,单是多少年来,两族通婚往来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又如何处置。那里有王朝三分之二子民不假,谁又能保证那剩下的就是真心归顺王朝的?
当时匈奴入侵的时候为什么这里的蕃兵那么容易落败,就是因为骁勇的蕃兵里有不少就是匈奴的母『性』后裔。既然匈奴能把这里当做是在王朝最大的一个后方,不只因为这里有龙虎第一关,肯定还有其他道理的。这一战定会让尸骨成山,血流成河,明珠蒙尘,张世已经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这一战,已在眉睫。
猎风破空而来,乘风破浪,披云斩涛,大有凌波欲飞之势。日出东山,万丈光芒铺撒在校兵场上。
骑兵排着整齐阵势,除了身上背负的长枪外,马上左右两侧配备着两把锋利长刀,众人胸前坚硬的护心镜反『射』出耀眼光芒,沉重锐利的长枪等待痛饮敌人鲜血,每个人头顶都戴着铁甲战盔,不见面目长相,只见众兄弟眼中『射』出的精光闪烁目光,显示着他们那让敌军胆寒的强大冲击力。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眼中洋溢着坚定的目光,战场上他们的弓弦崩落之声将会是敌人耳边的炸雷,飞蝗般的利箭将会是遮住骄阳的乌云。
步兵摆成整齐的方阵,长刀出鞘散发出『逼』人的光芒,狰狞森寒的芒光猛烈闪烁,让人胆寒,宣泄着王朝儿郎的热血激情。
金三站在点将台上,腥红的披风衬着飘逸飞舞的黑『色』长发,恍如战神临世。张世率在两人心中同时浮现:志在必得!
金三的左手举起,只要他的手现在挥下,就要做出格杀勿论的决定,可是他的手却迟迟没有挥下。
张世疑『惑』的看着金三,心道莫非他又犹豫了?
不错,金三是犹豫了。破关在即,匈奴铁骑的逃逸速度是骇人的。眼下要是不杀了这些人,放任匈奴逃逸,那无疑于放虎归山,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可是众将士真能下的了手吗?杀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不会在他们心里留下什么阴影吗?
金三的左手终于没有挥出,缓缓的落了下来。他留意到,在自己手放下的那一刻,除了张世的脸『色』未变,其余众将士都是一脸的放松。自己想的没有错,他们是下不了手来杀这些人。
但是金三在左手落下的时候,却将右手里倒提的银枪举了起来。杀神金三永远是战场上的杀神,在他银枪举起的那一刻,已经做好的决定。
为将者不得不考虑到太多的东西,在金三举起银枪的那一刻,他已放下自己金帅的身份,他要一个人杀戮。以金三之名,一个人背负着恶魔的称号。
可金三还是慢了一步,在他举起银枪的那一刻,恶魔已经出现了,那就是手握怒斩的张世。
他了解金三,在金三将银枪举起的那一刻,他已经明白金三在想什么。但是金三提枪杀出,也许他这一生就都要背负这千古骂名了。所以他不会让金三担负这恶魔的称号,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如果该有一个人来背负,那也是他张世,籍籍无名的张世。
张世已经挥舞着怒斩杀了过去,刀锋所向正是那些衣衫褴褛,手无寸铁的百姓。真正的恶魔从这一刻诞生,无情的杀戮在这一刻开始。刀锋所过残声连连,好多王朝将士都背过脸去不忍再看。没有人掩护他,没有人为他挡飞蝗般的羽箭,只有他一个人。
那些百姓身后虎视眈眈的匈奴弓箭手开始放箭,嗖嗖的箭矢向张世飞来。他的肩头被穿出了血洞,鲜血喷涌而出,洒到手上,溅到刀上……
怒斩发疯了,张世入魔了;怒斩愈红了,张世愈狂了。他的头发根根竖起,消失已久的三眼‘定心’又在额头出现。不过三眼现在的光芒是诡异的红『色』,仿佛燃烧的红『色』火焰。另两只眼球变成了金红『色』,目呲牙裂,涎水顺着牙齿滴下,喉咙中发出唁唁的低吼……
那些匈奴长弓手的指尖在颤抖,几杆箭矢偏离了方向,『射』到那些无辜的百姓身上。他们怕了,怕了这个魔鬼般的男人。一个能对自己的百姓父老如此狠下辣手的人,对敌人同样是一场噩梦。
这个面目狰狞,形似魔鬼的怪物,他已不是人!那些百姓们的恐惧,呼喊,王朝将士的鄙视,匈奴士兵的战栗,他完全无视。
他现在就是不可一世的——魔鬼张世。
杀戮在继续,血腥在蔓延,张世已经入魔了。魔是无情的,可这些百姓却是无辜的。魔是需要仙佛来渡化的,但现在仙佛又在那里?他们高高在上看不到这里,只能任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发生~~~
也许是那些无辜百姓的哀号传到了九霄,打动了神明。佛没有来,仙真的来了。她就那么从天而降,白衣若雪,如轻云蔽月般,嫡落凡尘。听说仙女是最美丽的存在,那一刻所有的人为她的美丽所动,只是那种美丽却让人生不出半点的亵渎之心。她是那么自然的、无与伦比的真淳朴素的天生丽质。在平静和冷然的外表底下,她的眼神却透『露』出彷若在暗处鲜花般盛放的感情,在倾诉出对生命的热恋和某种超乎世俗的追求。
佛家降魔讲究当头棒喝,而仙家没有棒喝。白衣仙子只是拨动了她手里的琴,那把一度缠绵飞雪,了亮人心的琴,今天来降魔了……
琴声起,如天籁之音,清新自然,无欲无争,让地下的人们纷纷跪倒,顶礼膜拜。没有跪倒的只有两人,金三和那个恶魔。金三只拜天地父母,在他看来其他人任谁都不值得自己屈膝。而那一刻恶魔手里的刀有些停滞,眼里的金光有些黯淡,似乎是『迷』离。难道是被感化了?还是那恍若熟悉的琴声,让他想起了什么?
恶魔抬眼看了那个白衣若雪高高在上的存在一眼,在第一时间做出下意识的反应——再次挥刀,砍向了白衣仙子。
再踏上沙场后张世第一次以自己的鲜血为媒,激发了怒斩。他本不需要这样做的,但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也许他早料到以自己的鲜血为媒可以最大的提升自己的力量,却也会让自己完全『迷』失,意识失去控制。也许他并不是无情的,他这么做只是同样不愿看着这些无辜的百姓残死在自己刀下吧?但是他不能不去做,所以他选择了『迷』失,只有意识失去控制,完全麻木才可能履行这个看似简单实则沉重无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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