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颜臻此生最难过的事,莫过于她忘了他。
相遇非难即贵,只是没有认出他。
*****
和卜淑喝完下午茶,就分道扬镳了。
卜淑有事先走,林默也不急。
她打算先到处看看,说是为了愉悦心情,也有一小半是偷懒。
林默走着走着就到了z市有名的风景区——玫瑰园。
这里有各色的玫瑰,往往恋爱中的少男少女都会这里游玩。
林默果真看到一对情侣手牵手地走进玫瑰园,说实话,玫瑰园林默真没去过。
只是听说过里面除了玫瑰,还有其他美景。
就当怀念怀念小时候少女心罢了。
林默打开手机里的酷狗音乐,为了避免骚扰其他人,决定戴上耳机。
“八五三月二十一,爱森纳的小镇里
赫瑟尔河畔边流淌的旋律
在圣托马斯的教堂里
……”
林默嘴角微微勾起,似乎心情很好。
林默是初次来玫瑰园,听着歌的下场就是,迷路了。
完全不知道出路在哪里,只能硬着头皮瞎转悠。
“……你拉着提琴,优雅美丽
眼神却逃避
我会像巴赫记录我们约定的爱情
……”
林默听得陶醉,转眼就撞到人了。
林默想到的不是自己会不会跌倒,而是以后一定要好好走路。
但是,林默只是踉踉跄跄了下,最终还是稳住身体没有跌倒。
所以,像那些温暖怀抱什么的小说桥段并没有出现。
林默有些愤怒,现在小情侣走路也真是的,也不看路!
未能林默开口,林默脑补的‘小情侣’已经开口:
“小姐,走路需要专心。”低磁的嗓音撩人心底。
林默抬眸,眸中有一刹那的失神,只是快的让人抓不住是否存在过这失神,就像软烟罗碰到烟火一样,很快消逝。
这是一个足够让人沉迷的容貌,一双迷离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薄唇微微勾起,为整张脸添了份神态,使得凤眼更加迷离,看者会迷失自己的心,好像他在笑,但笑不达眼底。
上身白衬衫,下身是休闲裤,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整个人都邪里邪气的。
林默总有种怪异感,他们见过。
偏偏在这种怪异的气氛中,林默的耳机不小心被拔出来了,歌曲还没关。
“……古典钢琴弹不出的回忆
像巴赫音乐隐没在人海里
我为你创作了几百世纪
也是注定没结局
用笔在乐谱雕刻着唯一
叹息你永远不懂我的心
我的旧约圣经也没挽回你
……”
林默尴尬的红了脸,立刻低头将手机拿出来,将音乐关掉。
“原来……走路不专心的原因在这里啊。”某人看到林默红了脸,抿唇低笑道。
林默被人调侃也不恼,只是漫不经心的瞥了眼低笑的某人,不说假话,的确足以迷倒万千少女,可是,她已经不是少女了。
说老成一点,她长大了。
不是那个遇到美色就冲动的小女孩了。
所以林默神色淡淡,语气也无波无澜,道:
“对不起。”
某人明显是不想放过这次撩人的机会,上次可不就是逃了?
颜臻仔细看了这个久别的人,和记忆里的相差甚远……
也难怪,她没认出自己。
还是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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