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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有点帅》第十七章 暮色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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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街道两旁亮起了昏黄的灯光,远处的高楼大厦霓虹闪烁。

灯红酒绿,夜生活悄然而至,嘈杂的人声盖过了白天的喇叭鸣叫。

隔着“龙哥宾馆”不远处的夜市热闹起来,秦歌从街头慢悠悠地融入了人群中。

道路两旁,有人支起了摊架,一个小板凳,一张小矮桌,燃起一盏小台灯,这是手机贴膜的。一条长长的衣架撑子,老板腰挎着钱包,正唾沫横飞和人讨价还价,这是卖衣服的。

又有声音传来,扩音喇叭喊的响亮:“狂擦,铛铛铛,进口菜刀,能砍能敲,用了我的刀,切的了西瓜南瓜冬瓜,剁的了猪肉牛肉羊肉,即是水果刀,又是剔骨刀,一刀抵十刀,一刀用十年,鲁迅说得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哎,大姐,对,三十块一把,三十块,只要三十块,三十块你去不了香港,你去不了新加坡,三十块不算贵,不用回家开个会,三十块买不了房,买不了车,旅行去不了莫斯科……”

秦歌寻着声音,走到了这卖菜刀的摊位前,只见周围围满了人,国内不缺少爱看热闹的人,垫着脚借过人群的缝隙往里瞧,只见中间有一人手持两把菜刀在一个木墩上一顿乱砍,只见木屑纷飞,秦歌都忍不住道一句:少侠好武功。

各样的人买卖着各类的东西,有散步闲逛的,有呼朋唤友的,有高举酒杯大吹牛皮的。秦歌继续往前走,十一月份的粤市不冷也不热,不远处又看见一个蓬头盖面的乞丐睡在路边,身上盖了一张报纸,这人可以被叫作‘可怜人’吧!

又走了几步,一阵阵烧烤香味扑鼻而来,只见道路两旁各种烧烤摊子,这里可真是热火朝天,人声鼎沸。

香味勾起了秦歌的馋虫,肚子咕咕一阵乱叫。

“老板,一手羊肉串,烤个玉米,茄子也来一个,再炒个蛋炒饭加个蛋,打包带走,等会来拿。”秦歌走进了一家烧烤摊子。

这家烧烤是一对夫妻开的,丈夫负责烧烤,妻子负责招待客人。

“吼滴。”老板娘答应了一声。

走出烧烤摊,秦歌记得他此行的主要目的——买衣服。前面的一套衣服早就扔掉了,而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穿的够久,再不买两件换洗的衣服,他真的连门都出不了了。

秦歌v信中就五千多块钱,头脑一热跑来了粤市,现在每天住宾馆需要花钱,上网要钱,吃饭要钱,现在又要买衣服,衣食住行,秦歌过的可是紧巴巴的,只为了能够撑到这个月底,那时候礼物钱就能提现了,今天是二十三号,还有一周的时间。

像秦歌这种两百多斤的大胖子,又是人高马大的,在网上可买不准衣服,只能亲自到实体店去试去找,一家一家的找下来,买一件适合自己的衣服都不容易,不是有自己喜欢的款式和颜色,却没有自己的型号,或者有自己的型号,自己又不是很喜欢,到最后只能够委曲求全。

对于秦歌来说,买衣服就是一种折磨,因为自身的状况和家庭的条件摆在那里,所以秦歌从来没有学会过打扮自己,对于注意自己形象这个观念他是没有养成的。

但秦歌对自己的外貌却很有信心,不然tt上的昵称“绝世容颜”怎么会一直没有改过呢?你可以说我胖,但你一定要承认我的帅气,秦歌一直觉得,之所以到现在为止除了老妈以外还没有另外一个人发现自己的美,那是因为自己平时不修边幅而已。(我的帅全靠自信)

秦歌性格内向,在外人面前自卑,但内心却极度闷骚,对于自己的容貌却充满自信,这种复杂的人设你说奇怪不奇怪。

好不容易买了两套衣服,一模一样的那种,花了三百块钱,又到另外一个摊子前花了二十块买了一双拖鞋。

“卖袜子,质量好袜子,套脚套头都合适呢!特大喜讯,特大喜讯,袜子打折卖,三元一双,十元三双。”

秦歌听见有卖袜子的,心中一喜,大手一挥,来六双,全白色,为什么全白色?废话,因为喜欢白色。为什么买六双?白痴,因为一周有七天啊!(???)

买完东西回到烧烤店,付完帐提上自己的东西,秦歌准备打道回府了。

秦歌已经决定最近几天就住在“龙哥宾馆”,虽然一天要一百块,但毕竟只是一个短期的计划,先凑合着吧。

回到宾馆,刚踏进门,宾馆老板胡子大叔龙哥就和秦歌打招呼,已经住了几天,秦歌已经和龙哥很熟悉了,平时遇见了也会寒暄几句。

“小秦回来了,买的东西很多啊!”龙哥喊道。

秦歌点了点头。“龙哥,拿瓶青岛。”宾馆一楼开了个小卖部

“冇问题啊!”龙哥爽朗的大笑一声,从柜台底下拿出一瓶哈啤。“青岛卖完了,给你瓶哈啤,不收你钱。”

“买了串,一起撸点?”秦歌扬了扬手。

“不了,不了,你自己吃吧!”龙哥连忙摆手。

胡子大叔,挺好的一个人。

……

上了二楼,走进自己的房间,秦歌将房门锁死,将买的衣服丢在床上,然后拿出烧烤,咬开啤酒瓶盖,一个人撸了起来。

所有的声音被那一道门所隔绝,没有了夜市的喧嚣,只有窗外一轮明月高悬,一座陌生的城市,孤独的一个人,一瓶酒,举杯,对月,独饮。

良久,肉吃完,酒也喝完,秦歌躺在床上,没有关灯,因为黑暗会袭来,他越来越不习惯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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