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百老汇有传统的歌剧,莎士比亚、莫里哀,这些不老的传说,经典一再被演绎着。
但在百老汇,最出名的还是歌舞剧。
起源于英国的歌舞剧,相比歌剧来说,舞台更加绚丽,而歌曲的编排也更贴近于流行歌曲,不少都是朗朗上口的民歌,加入舞蹈和美轮美奂的舞台布景,给人以更震撼的视觉和听觉享受。
在白天,百老汇演出的剧目并不多,很多剧院都还没有开业。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已经开始营业的剧院,没想到门口等待的观众不少,闹哄哄的挤在售票处,好不容易买到了票,王学谦这才想起他还不知道等会儿演出的是什么剧目。
《应招女郎》?
肯定不是经典剧目,对此王学谦脑海中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从剧目的名字上来看,很有歧义啊!
不过对王学谦来说,这种缺乏艺术底蕴,无法成为经典剧目的歌舞剧,他可不感冒。他不喜欢看这些歌舞剧,当然更不喜欢歌剧,相比之下,电影反而多少能够勾起他的一点兴趣。
但在默片时代,王学谦连进电影院的yù望都没有。
来百老汇,他完全是来打酱油的。前世,他也赶过时髦,去看过《猫》,除了灯光和舞台布景花哨一点,他也没看出有多好。可是阿罗伊斯想看,法国人骨子里天生有着浪漫的基因,他总不能舍不得那张排开,穿着暴露,摆开白晃晃的大腿阵,惊叫再次响起。
“脱,脱……”
边上的大汉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了,兴奋的身体前倾,脑袋像是要钻入舞台下方一般,双手死死的抓住前面的椅子扶手,忘乎所以的大喊着。
当一群莺歌燕舞的美女,大腿轻轻的一甩,就一人多高,眼前一片白花花的眩晕,随着铿锵有力的音乐,起伏不定。突然,音乐一停,短暂的停顿之后,一道惊雷般的炸响,二十多个美女,齐刷刷的将围在腰间的短裙撕扯开,抛下舞台的那一刻,剧场内乱成了一片,早就把持不住的人们,冲向舞台近处,想要争夺一二。
好在王学谦的座位距离舞台较远,乘着空闲,他用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开场不足三分钟,王学谦竟然发现他可耻的硬了。硬的毫无理由,毫无征兆,他再也不会因为歌舞剧平淡的剧情而鄙视这项艺术门类。更确切的说,他看的可不是百老汇的歌舞剧,而是一场惊艳动人的大腿舞。
感觉袖子好像有人在拉扯,他才发现,阿罗伊斯羞愧的简直不敢看他,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你说什么?”
“我们回去吧。”
周围都是喧闹的声音,阿罗伊斯轻声的低语怎么可能听得清楚。不过王学谦决定装傻,正当他要把注意力放到舞台上的时候,余光发现一只干巴巴的手,正一点、一点的伸向阿罗伊斯的裙摆,王学谦大怒挥手打了上去,啪嗒一声脆响,对方显然没想到到会被识破。
“你干什么?”正是那个瘦小干瘪的家伙,在黑暗中,王学谦也能感受到对方惊恐、怨毒的眼神。
“小子,识相点,这里可不是你该乱来的地方。”王学谦绝对是无视对方杀人的眼睛,要不是在剧场内,深怕带来麻烦,他早就拳头相加上去了。
对付一个大汉,或许他只能逃命的份。但对方不过是干巴瘦小的家伙,王学谦相信只要一拳,就能把对方给揍趴下。
对方还想争辩,突然看到王学谦上衣的口袋中,似乎有硬物伸出来。凌厉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具冰冷的尸体,毫无怜悯之心。
是枪?
“先生,我不是故意的。”瘦小的家伙眼珠滴滴溜乱转,权衡之后,这才道歉。
王学谦身上怎么可能带枪?他不过想到了身上带着钢笔,用手握住之后,在衣袋中支起的轮廓,很像一把袖珍的手枪,唬胆小的人足够了。大腿舞是看不下去了。他担心边上的家伙会控制不住情绪,到时候可不是一只两只的咸猪手了。
贴着阿罗伊斯的耳边,王学谦大声的说:“我们出去。”
护着阿罗伊斯站起来,慢慢的往过道移动,好在他们边上的人不多,只要过三四个观众,就能走到相对宽敞的过道边。正好离开的那一刻,王学谦忽然出拳,在那个瘦小男人的脸上打了一圈。
热烈的现场气氛,海啸般的吼声,将瘦小男人的惊叫吞了下去。
等到他大喊大叫,想要抓凶手的时候,就见剧场门口两个人影一晃,消失的无影无踪。
“太可怕了。这里的歌舞剧跟我在巴黎看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
“傻丫头,这能比吗?”
走出剧场,来到阳光下,两人还一阵后怕。阿罗伊斯小脸惨白,惊魂未定的样子让王学谦又心疼,又怜惜,挽着她的手臂,穿过马路径直走向一家冷饮店。
人在惊恐的时候,嘴巴会发干,当然也许会出现尿急的症状。
王学谦倒是没怕,眼前时隐时现,还是一排排白花花的大腿,让他有种口干舌燥的错觉。
正当他们在冷饮店里坐下,对面剧场中就有一个瘦小男人走出来,yīn霾的眼神带着怨恨,身上倒是穿着体面的正装,穿的像是个银行雇员,可惜做的事情太下作。鼻子破了,脸上和嘴边都是浑浊的污血,落魄不堪。
“刚才就是他?”阿罗伊斯显然已经意识到了什么。
此时正该秀肌肉的绝佳时候,王学谦一推凳子,站起来,气势汹汹的说:“我过去好好修理修理这个混蛋。“
“不要。”阿罗伊斯抱住了王学谦的手臂,胸口紧紧的贴着,中间只有两片薄薄的丝绸。
手臂上传来滚烫的体温,让他心中难免荡漾。
已快熄灭的yù火,再一次有被点燃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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