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涉及的计算过多、过于复杂,耽误了时间,更新晚了点,抱歉!
诚挚感谢网友火烤老母鸡、张牙舞爪、夺命书生贱的打赏,尤其是火烤老母鸡网友,几乎是每天都给于极大支持,不是投评价票,就是更新票,打赏额之高实在让作者深感无以回报。这些公司完善了他们的软驱技术,到时候还有我们玩的吗?以IBM的巨大产能和市场覆盖率,到那时,恐怕全球市场都会采用他们的软驱标准了,连口汤都不会给我们留下。我们的软驱专利,还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价值?
既然我们做不到快速占领市场,那么拉一批同盟军就势在必然。相对于想要垄断整个计算机行业的IBM,我认为DEC更加可亲一些。
奥尔森就是看到了这点,才会主动和我们联系。在IBM压迫式的挤压下,DEC经营维艰,即将面临山穷水尽的窘境,这个庞然大物已经被逼到了悬崖边缘。要是再不奋力一搏,它迟早会轰然崩塌。奥尔森承认自己对个人计算机的错误判断,宁愿忍受羞辱也要扭过头开发个人计算机,以及主动联系我们洽谈软驱技术转让,都是DEC王朝面临生死存亡危机的明证。
如果不是这样,奥尔森会这样轻易答应我们的条件?
你看吧,奥尔森必然会以软驱为利益纽带,把那些深受IBM压迫,在蓝色巨人阴影下瑟瑟发抖的小厂商、小公司都团结起来,结成对抗IBM的同盟军。
等不了多久,赶着来和我们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司,必然会络绎不绝。到那时,领头和IBM打擂台的就变成了DEC,我们可以躲在安全的地方,不被流弹所波及。
说赚钱,就算DEC得到了授权,免了专利费,他们能比我们赚得还多?
我们生产、销售一台软驱,净赚74美元。DEC哪怕采用了成本更低的集成电路工艺,以现在的加工工艺成本,他们每台能赚十几美元就顶天了。可以说,他们生产得越多,卖得越多,我们的市场份额就越大,我们研发的软驱技术,就越有可能成为市场上主要、乃至唯一的技术标准!
等到我们发明的软盘驱动器技术,最终成了市场唯一标准,到时候我们想怎么玩都可以,还怕没有钱赚?”
霍克连连点头。
他是个有小聪明的人,能猜到郭逸铭大致的想法。但远没有郭逸铭想得那么深。他只看到了老板想趁机渗透DEC,以合作为名,获得对方的专利技术,却没考虑到更深层次的技术标准之争。仔细想想,他不由得为老板的深谋远虑钦佩不已。
技术不等于市场。
这个世界上,优秀的技术被市场所漠视,发明人穷困潦倒的例子层出不穷。大名鼎鼎的特拉斯,交流电技术的发明人,一生发明无数,却因为爱迪生为了维护他的直流电专利利益,被像条狗一样打压,最后穷到连实验室设备都被卖出去抵债。死后在他寄宿的旅馆房间里,除了成堆的技术资料外,一无所有。
而还有可堪回味的,是他死的第二天,就应该是美**方原定对他发明的死光武器应用进行鉴定的日子。所以说,他的死充满了谜团,究竟是否死于谋杀,都为未可知。
郭逸铭可不想自己成为第二个特拉斯!
软驱技术再先进,发明以前可以想办法破坏,但既然已经发明出来,竞争对手们就只能在别的方面给西部计算机公司下绊,让这项技术变得毫无价值。
那就是推广。
单靠西部计算机公司势单力孤,吃头口鲜没问题,就像苹果公司可以在其他势力没有反应过来以前狠捞一笔。但等到IBM、DEC这些巨头参与进来,小公司市场占有率低的弱点就暴露无遗,很快就会被大公司挤压,边缘化,要么捡点残渣,要么就被吞并。
也只有像DEC这样的大块头,才能做到一呼百应,迅速召集起一批市场推广的同盟军,和IBM抗衡。参股DEC,有了这个和IBM对抗数十年,虽然摇摇欲坠,却始终不倒的盟友,郭逸铭才有了自保的资本。
……
接下来的日子,正如郭逸铭所料,在DEC的穿针引线下,大批以前沉默以对的计算机公司开始和西部计算机公司接触,商讨软驱授权生产事宜。
在郭逸铭提议下,西部计算机公司聘请了全美知名、专门从事科学技术及知识产权咨询诉讼的美富公司,协助休利奇兄弟律师事务所,负责公司的专利申请、授权费核算、专利纠纷及国际拓展事务。
为此,公司每年支付上百万费用。
但这是值得的。
专业公司不愧是专业公司,休利奇兄弟律师事务所忙了一星期,查阅美国、国际专利法典,大量的专利官司,整理出一套在郭逸铭这个外行人看来已经很不错的专利方案。
按休利奇兄弟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方案,西部计算机公司实行前期按利润比例收费,市场开拓成熟,转为固定数额收费的执行方案。前期开发市场是重点,在现行技术成本下,收取高额专利费,只会抬高软驱价格,不利于市场开拓。等到市场开发成熟,随着技术进步,软驱的制造成本也会大幅下降。到那时,用固定数额给与专利授权,可以维持软驱的最低价格,从而为西部计算机公司谋得超额利润。
这个方案郭逸铭看过后很满意,觉得没有问题,正准备就这样实施,只是这个方案递交到美富公司,对方却反应极为强烈,要求公司决不能实行这个方案。
在美富公司看来,专利分阶段,采用两种收取方式,是极不可取的,只会为市场所厌恶。那些制造商辛辛苦苦帮助西部计算机公司开拓了市场,转过头却被公司卸磨杀驴,这样恶劣的行为只会让公司成为全美所有公司的公敌,以后谁还敢跟这种公司合作?
专利费造成软驱成本过高,这不是问题。
西部计算机公司现在的零售价335美元,制造商无利可图。但美富公司认为这个价格就定低了!苹果公司的软驱,存储容量才700多K,就335美元。凭什么西部计算机公司1.44兆的软驱才卖335?这种行为是倾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苹果公司现在没有作声,但长期下去,对他们的销售造成重大损失,必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西部计算机公司必败无疑!
所以正确的做法,是涨价!
好在才销售了两个月不到,355的零售价可以说是市场初期推广价,正式价格应该每台涨一百美元以上,为所有制造公司留够充足利润空间。大家都有利可图,经过协调,就可以形成价格联盟,控制全美的软驱售价。
刚开始顾客可能觉得高了,会埋怨,但对大容量软驱的需求,用户不得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时间一长,这个价格逐渐被市场所接受,便会成为最终定价。
美富公司对固定授权费的提法也很赞同,并表示这本来就是通行的专利收取法。
固定授权费在初期销售暴利阶段,制造商对此不敏感。等到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大幅下降,固定授权费则可以维持一个最低零售价,让专利所有人获得超额利润。
但他们否定了休利奇兄弟律师事务所的固定授权费方案。
美富公司动用上百位专业律师,查询了全美现行的工业、电子、包装等行业相关专利,仔细听取了西部计算机公司工程师的意见之后,他们根据软驱制造中的几个无法回避的关键技术,将软盘驱动器的专利,化整为零,从外壳、质料、颜色、托盘、机架、芯片设计、目标实现等等各方面,将专利完全拆分。以二十几项关键技术为支撑点,整理出多达三百多项专利,再由这些专利,延伸为跨越半导体行业的庞大应用分支体系。
经过他们的筹划,如此多的专利总和下来共39美元。
这其中,二十几项无法回避的关键技术专利授权费最高,占到了总授权费的43.7%,其余数百个小分支,占56.3%。
这样设计的好处,是使得专利法院即便在被其他公司买通的情况下,也无法将软驱的专利全部否决,最多只能否定部分。二十几项关键技术授权费最高,多保留一项,就能多赚一大块专利费。如果对方集中火力,将关键技术专利否决,那么分散的枝节专利,同样能让西部计算机公司得到超过总专利费一半以上的授权收入。
否定关键技术,就没有精力顾及枝节部分,管枝节部分——如此多的专利细分,谁也没本事能做到全部否决!
经此一来,西部计算机公司就立于了不败之地。随便竞争对手如何想办法,公司至少能收到超过20美元以上的专利收入。而且固定专利费的设定,保证公司在以后软驱技术扩散开来,利润快速下降之时,同样能收获到丰厚的利润。
大量分拆专利所要付出的代价,是更高的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
按美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授权最长不超过20年,新技术专利最长不超过14年。递交专利申请时,发明专利须交1000美元申请费,新技术专利须交438美元申请费。申请一递上去,就获得了专利法的保护,除非中途被撤销。
专利审查时间不定,短则一年,长的有可能达到两三年,由一个专门的专利审核机构进行鉴定评判。审核也是要收费的,每项发明专利交1400美元,新技术专利800美元。
此后当专利通过,新技术专利不再收费,但发明专利要分阶段缴纳专利保持费。
第一次缴纳,是在专利获得认可的三年半,要交900美元保持费;第二次是在获得审批的七年半,考虑到专利人已经受益,对其他竞争对手形成了价格优势,收费上涨为2300;最后一次是在专利通过的第十一年半,费用达到3800。
综合计算,一项发明专利总支出是9400美元,新技术专利便宜一些,为1238美元。
按照美富公司为他们制定的计划,三百多项专利有近两百项属于发明专利,另一百多项可以申请新技术专利,总计支出为两百万出头。
小意思!
郭逸铭现在每月的纯利润都有一百多万,一个月多一点的利润就足够支付长达20年的专利开支,毫无压力。以后当专利授权费开始收取,其他公司每生产一台软驱,就要交给他至少20美元,一个月10万台的销售量,就能带来200万的专利收入,暴利啊!
等到个人计算机大规模推广开来,每年新装机容量就超过千万台,光是软驱专利授权费,就不下于4个亿。
收钱收到人手软!
假如他没有其他野心,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可以躺下来尽情享受人生了。三百多项专利,平均下来长长短短十几年的专利费收入,超过数十亿的赚头,几辈子都花不完。
然而他是郭逸铭,他的野心,超过任何正常人的想象。
他的野心之大,可以称之为疯狂。
如果他把自己的野心说出去,谁都会以为他疯了,除了他自己。谁让他是后世穿越而来的人?还是随便拿一项技术出来,都可以改变科技发展进程的材料专家?他在得知自己已经穿越这个事实之时起,就认为自己是天命所在,是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而来,并立下了一个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宏伟誓言。
走到现在,他的目标才微微露出一丝曙光而已,他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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