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
一间咖啡馆里,靠窗的位置,两个相对而坐的华裔男女格外引人注目。
――不是因为女子的美貌,因为这个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姑娘不管在西方人眼里或是东方人眼里,都不能被称为标准的美人,因为她并没有挺拔的鼻梁和高挑的身材,她太过娇小,大约只有一百六十公分上下,略有婴儿肥的脸上,除了双目之外,其余都很平淡,但也正是这个原因,这双眼睛显得格外出类拔萃,它们像极了林间小鹿,深褐色的眼珠,清澈里带着些倔强,天真里带着些狡黠,安静里带着些俏皮,总而言之,她身上仿佛有一种猎物的气质,人们会觉得她很容易被捕获,但绝不容易被驯服。
吸引人们注意力的也不是她对面的男子,虽然那家伙身上穿戴的无疑都是价值不菲的名牌,而他也一脸由此而来的自信,举手投足间都在刻意展示他的良好教养和品味――但是,除却这些之外,再也发掘不出更深的魅力――人们也许会在艺术品面前停留一个小时,但在广告牌前不会超过五分钟――这就是区别所在。
走进咖啡馆的人都禁不住要往这一桌瞅上一眼――那是因为咖啡桌上摆着特大一束包装精美的红玫瑰。
“99支。”程文臻用英文说,这是暧昧的暗示,同时他细心观察着对面女人的脸色,因为后者一直在沉默,但这沉默里却没有任何感动的痕迹,这沉默更像是走神,于是他不免有些失望,而且疑惑。
“Nancy?”他终于忍不住打破暧昧:“你在想什么?”
“兰兮。”荀兰兮纠正对方:“叫我兰兮,别叫我Nancy,我不习惯听中国人这么叫我。还有,我们能不能用中文交谈?”
“Come on!” 程文臻失笑:“你都来美国五年了!还没有入乡随俗?”
“就是因为来了五年了,所以才希望有机会就说说母语,希望听到别人用中国话叫我的名字。”荀兰兮微笑着:“你就那么习惯别人叫你Peter?”
“名字而已,无所谓的。”程文臻耸耸肩:“无非是个称呼的代号而已,不用那么认真吧?”
“名字怎么会没有意义呢?”荀兰兮指着面前的花束:“玫瑰就是玫瑰,康乃馨就是康乃馨,不是吗?”
程文臻再次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没听懂。
“你不觉得,你不应该送我玫瑰吗?至少,不是红玫瑰。”荀兰兮只得开门见山。
程文臻愣了愣:“为什么不应该?这表示我爱你,有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你已经结婚了。”荀兰兮看着对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好像不应该对一个不是你妻子的人表达爱情。”
“Come on!” 程文臻摊开手:“任何人都有追求真爱的权利,自从那天看见你之后,我就知道现在的婚姻是一个大错,一个人做错了事,总不能不给他改正的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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