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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第六十二章 无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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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老爹在世时,曾让来狗断断续续地上了五年学.几年下来,来狗还是不能写自己的名字,不会认钱,更不会算帐.洪老爹去世那年,来狗家门前那颗杨梅树,杨梅挂满枝头,远远望去乌澄澄一片,让人馋得直流唾涎。

来狗娘说:“来狗爹在世时,开的是无花果,风一吹,地上落了一片。现在却挂满枝头,或许是有喜事临门了。”这一征兆让来狗娘心里乐滋滋的,于是唤来狗爬上树摘下一大筐,来狗娘开始尝了几碗,后来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来狗闭着眼睛尝了十来颗,他就独自蹲在一旁吐酸水,如同害一场大病似的。

摘好一筐后,来狗娘唤来狗挑到街上去卖,来狗好不容易才寻了一个摊位,刚撂下不久,便来了一个妇人,先捡了十来颗往嘴里塞,然后才问道:“多少一斤?”

来狗傻了一下,低头不作声.

“一块钱一斤卖不?”妇人带着商量的口吻说。

来狗说太便宜,伍毛伍一斤才卖,少一分不卖!

这一惊天动地的讯息在街上不胫而走了,突然间便围挤了许多人,不到半个时辰之久,来狗的俩大筐杨梅全部售空,来狗心里乐滋滋的,又从街上步行赶回了洪家滩。

来狗娘惊奇地问:“这么早就回来了?还不到响午呢,卖多少钱一斤?”

来狗满怀得意说:“人家给我一块钱一斤,可是我要伍毛伍一斤才卖。”

来狗娘气得暴跳如雷,破口大骂:“脓包,你这脓包。”来狗还不知道娘为什么骂他,他一脸无辜地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事后,这一消息火爆传遍了整个雪山村,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众人纷纷说洪老爹一世英名,可惜子孙不肖。

我对此事也颇有感触,绝大多数村民一致认为,反正今生今世生于农家,长于农家,始终离不开与田地打交道的命运,娃们早不如替爹娘省点心,以图过一个安稳的日子,这种愚昧的做法反而使家长高兴,直夸娃能替咱分忧了。

在我的生命中,有时候生活会让我产生无限激情,也让我非常感动。一直以来,我向往着教师这项神圣的职业,因为它给予我生命的力量。接任教师的第一天,我很早就起床了,当我到达雪山小学的时候,教室里空寂无人。一个时辰后,孩子们陆续来了,我再次踏入教室那一瞬间,心中不觉涌起一股难以压抑的激情来,我回忆起童年时代的一幕幕往事……。我的童年是在这片热土上度过的,虽然有时灰暗,但它永远不会褪色,永远留在我的生命里。

当我给雪山村的孩子上第一切课的时候,**着一口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却让孩子们哄堂大笑了。整个教室里顿然沸腾起来,如同蒸沸的水一般。孩子们惊讶的目光纷纷投向我,那一刻,我心中不觉涌起无限激情,于是我在黑板上写了一行刚劲有力的大字:“同学们,努力吧,我们的前途一片光明,祖国需要我们。”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再次回到久别的家中,自从我娘去世后,家里从此冷寂下来了,屋里都空置着,也不再有什么人居住了。我的叔伯们听说我回到雪山小学当了一名让人敬仰的教师,他们都非常高兴,他们热情邀请我到他们家吃饭。

我踏进自家的庭院,庭院里静悄悄的,地上落满了残叶,显得十分的凄凉,庭院里很久没人居住,少了人的气息,地上布满了青苔,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在上,我突然发现几只老鼠在庭院里相互追逐嬉戏,也许它们是在追逐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吧。

那一刻,我觉的非常冷,只发觉有股寒潮向我袭来,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涌出来了。

打开锁,我便进屋去收拾东西,还没收拾好行李,二叔的儿子便跑进来唤我.民哥,爹要你去我家吃饭,饭菜都备好了,一会儿,我的堂弟要帮我收拾行李,我拒绝了他的一番美意,然后随他去到二叔家。

饭桌上,二叔端来自酿的上等米酒给我斟了一碗,又给他自己斟了一碗。二叔说,咱们都盼你回来,这是你的家,你一定要回来看看,自你走后,彩霞她娘让那个牲畜骗走了,一晃有几个月了,也没任何音讯,随后彩霞搬去了她的外婆家,听说老太太最近双眼也瞎了,多半是哭瞎的。

“二叔,贵叔还没疯,他还活着哩。”我一提起胡贤贵,二叔就恼透了。你别提到他,我们喝酒,他不是人,他丢尽了姓胡的脸面。

接着二叔端起碗往嘴里倒,撂下碗说:“下次让我遇上那个畜牲,我非打折他的腿不可,权当没这个兄弟。”我始终不明白二叔对胡贤贵的误会是如此深,甚至断了兄弟之间的情谊。

二叔一碗接一碗往嘴里倒酒,过不了多久,二叔的脸上泛着一片红光,他略有些醉了,还不断打着饱嗝,婶子劝他少喝点,喝多了会伤身体的。二叔瞪着透红的双眼说:“今天叔侄俩人投缘,多喝些也不碍事。”婶子对着我笑了笑说:“你二叔是个直肠子,有啥说啥。你不要跟他计较。”婶子还不停地给我劝菜,她说:“难得回来的,虽然爹娘不在人世了,还有这些叔伯兄弟,你别这么陌生嘛。”婶子的话让我心头莫名的发酸,我的眼泪几乎快涌了出来。

我启程的时候,二叔执意要为我拎箱子,婶子从家里拿出半袋干鱼送给我,她说:“天色还早,我们就不送你了,她吆吆嚷嚷唤来我的堂弟,要他帮我拎箱子陪我去学校。”他笑嘻嘻地陪我上路了,俩人出至官道,前面驶来一辆拖拉机,我们拦下一路颠簸到达雪山小学。

入夜,堂弟很早就睡下了,他还不断打鼾和磨牙,我让他折腾得睡不好觉,于是起床披衣出门在走廊上闲逛。夜空旷,漆黑如墨,寂静一片,那一刻,我的心让寂静的黑夜撞击得支离破碎。那时,整个村庄的嗓音逐渐停止了,一切回归了平静。远处,一束束灯光从一户户农家的窗里射出来,洒在空旷而冷寂的田野上,淡黄一片。

我在狭长的过道上独自彷徨,对于这个荒僻的村庄,我并不陌生,因为那里流淌着我的血脉,成了我生命中的起点。我曾为它沦落而消极,因为它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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