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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法则》第439章 离婚案之天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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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稚说:“当初购买的本金是五百万左右。这些年经过增值,应该值个七八百万了。但问题是,房子当初被小三抵押了,小三目前还不起这笔抵押款,已经失信了。所以廖敏也不太想去分这个房子。她现在只希望别让她跟着一起还当初买房子借的钱就行了。”

萧让笑:“廖敏还是太小心了点。这个案子的操作,一看就是男方因为廖敏发现了房子,并且成功通过诉讼拿到房子,和朋友一起做的一起天局,要廖敏少分割婚内共同财产而已。”

宁稚放下筷子,说:“所以你的意思是?”

“你一开始跟着廖敏的思路,只想着推翻一审结果,把已经拿到手的房子再丢回去,只因为房子的出资是男方借资。如果真这么操作,男方赚了。白赚了半套房子。因为购买这套房子的资金,一定是他和廖敏婚后的收入。”

宁稚不解:“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没有男人会借出这么大一笔钱,给朋友用于购买房子给小三住。”

“可我们得有证据。”

“去找。”萧让夹一只海参到宁稚碗里,“证据是找出来的。”

宁稚点点头:“好。”

“对了。”萧让提醒道,“你尽量跟廖敏沟通新方向,再签个补充协议,如果成功帮她分割到半套房子,她得付你风险代理费。”

宁稚心算几秒,开心道:“如果真的成功了,那有几十万的风险代理费。今年的第一笔进账就有啦!”

有了这个动力,宁稚吃完饭开始加班。

廖敏把借条和附件通过微信发给她,她打印出来,自己审核,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出破绽,便拿去给萧让看。

萧让看完,说:“这份借条还挺严谨,把购房合同都给放上去了,甚至还手印骑缝。”

他指着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徐婷,这就是小三的名字?”

“是的。”

萧让抚着下巴上新冒出来的胡渣,把借条放到桌上:“目前来看,借条没什么问题。你明天再和廖敏聊聊,看还有没有其他证据。”

翌日,宁稚再次约廖敏到所里商谈。

听说自己不仅不用一起偿还魏田向朋友借的钱,还可能分到天津那套房的一半,廖敏有些惊喜。

对于宁稚提出要20%的风险代理费,以及补充证据,她都没问题。

但她想来想去,目前有的证据材料,也就那一份借条。

借条不仅宁稚没看出问题,萧让也没看出问题,宁稚眼下又过了一遍,还是同样的结果。

她把借条分别给王思雨和曾子君审阅。

王思雨看完借条和附件,指着上头两个签字,问:“这俩人里有一个人是律师?”

廖敏摇头:“借款人是做广告策划的,出借人好像是做电商的。”

王思雨笑道:“这份借条很严谨,法律要求的一切要素都齐全了,乍一看,我还以为是律师拟的(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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