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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灵异调查局》死亡之海 第二十四章 刘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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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无言,车子一直从贵阳开回了重庆。

我们几人各自回家休整,景慧说赏金一到就会有新的任务,所以有伤的看伤,没伤的好好休息几天。

一想到下次说不定又会遇到什么怪物,我心里就开始打退堂鼓,这次实在是把我们三个给收拾惨了,眼镜儿和胖子虽然没说,但依我对他俩的了解,他俩拿到赏金多半就撤了。

我在家里睡了两三天,期间除了买饭,其他时间都在家里。这天我接到了景慧的电话,说是赏金已经下来了,要我们第二天一起去派出所拿。

一听到拿钱,我天不亮就来到了派出所,眼镜儿和胖子还没有来,我跑进派出所大厅问了半天,最后被带到了二楼的一间办公室,派出所的头儿和我见面握了个手后,填写了一份领奖的文件,然后他从保险柜里拿出一张银行卡和一面锦旗郑重的交给了我,我向他敬了个礼,以示感谢。

我下楼来到大厅,这时,胖子和眼镜儿才风尘仆仆的冲进大厅,一见到我就兴奋地扑了上来。

“秦凡,怎么样?赏金拿到了吗?”胖子兴奋又紧张,还不停喘着cu气,眼镜儿也投来了期待的目光。

“你俩看。”我把藏在身后的锦旗和银行卡在他俩眼前晃荡了一圈。

哈哈哈,胖子和眼镜儿兴奋的大笑着,然后一左一右的把我架出了派出所。

眼镜儿边走边说:“我想买台笔记本电脑,然后在买一套好的篮球装备。”

胖子说:“我啊,要在游戏里充个5000块钱,然后把在游戏里欺负我的那些人砍个稀里哗啦。”

眼镜儿又说:“你那玩游戏充钱就没意思了,我准备去买辆车,然后带着刘叔全国自驾游去。”

我无奈的笑笑,然后看着胖子说:“胖子,你在游戏里充钱,还不如拿那钱去孝敬刘叔呢。”

胖子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忙解释道:“我说充钱都是开玩笑的,我有那钱肯定去给刘叔多买点好吃的啊,然后多挣点赏金,在这边买套房子,再把刘叔接过去。”

眼镜儿接话道:“对,我也多挣点赏金,然后胖子买房子,我买车子,并且是一人一辆悍马。”

我停下脚步,表情严肃的看了看胖子和眼镜儿:“你俩意思是还想做什么赏金猎人啊,这次吃得亏,还没吃够吗?如果没有那些山匪的灵魂,肯定都要赔了性命。要是普通的逃犯也罢,如果在遇上一些妖魔精怪,我们可能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

胖子和眼镜儿很少见我这么严肃,只是互相对视了一眼,并没说些什么。看得出他俩都有些不甘,但的确找不到反驳我的理由。

我挤了个微笑,对他俩说:“我们先去把钱取出来,然后买点东西去福利院看看刘叔吧。赏金猎人的事儿,回头再说吧。”

他俩点点头,随后跟着我到了一家银行取了20万块钱,三个人拿着这二十沓纸币,翻来覆去的看了好久,然后才把钱装进银行给的黑袋子里。

我们三个人走出了银行,我黑袋子藏在羽绒服里,走起路来像极了一个十月怀胎的孕妇,胖子和眼镜儿则站在我左右边,警觉的环视周围,生怕被人抢了去。

我们到超市里买了些补品和零食,然后把剩下的钱放到了我家里,准备等景慧来了,把她的那份到时候给她。我们坐了半小时的出租车到了城郊。

我们走进了“毛坝子村”,靠村口的小卖部老板——王门板,见到我们就给我们打招呼:“小邋遢,小眼镜儿,小胖墩儿回来了?”

王门板其实不叫王门板,小时候他家是做木工活的,专门给人做些木门,所以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王门板,我们也跟着这样叫他,可他一次都没生气过,还经常逗我们玩,现在他年纪也差不多五十几岁了。他口中的小邋遢就是我,因为小时候穿的脏兮兮的,整天吊着大鼻涕,经常擦到袖子上,所以那些年纪大的人都叫我小邋遢。

胖子听见王门板喊话,嘟囔道:“这王门板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讨厌。”胖子小时候被他扮老虎吓到过,所以跟王门板一直不对付。

我望着王门板,挥了挥手:“对啊,王门板我们回来了。”

王门板哈哈笑了两声:“回来就好啊,快来我家耍耍。”

闻声,屋里走出一名亭亭玉立,扎着马尾辫的年轻女孩:“秦凡哥,胖子哥,眼镜儿哥,你们回来啦?快来我家耍耍呗。”

我挠了挠头:“你是……?你是阿静吗?”

那女孩儿,露出灿烂的笑容:“对啊秦凡哥,我是阿静啊。”

我说:“自从你留学以后,我们已经有五年没见了嘛……”

胖子和眼镜儿先后给她打了招呼,都感叹她的变化太大了,五年前还是一个和胖子一样胖的胖姑娘,现在已经是一个面容姣好,有着一双大长腿的苗条姑娘了。王门板自从老伴去世后,就和阿静两个相依为命,不惜花掉积蓄把阿静送往国外留学,现在看来那积蓄花的还挺值,不止人美了,说话现在也不咋呼了,反而一套一套的,我们听着倒是一点儿也不习惯。

和王门板他们寒暄一阵后,我就和胖子眼镜儿往村里走,过了一条宽窄不一的巷子,沿着一条青石板路上了两个小坡,来到了福利院。

我们站在福利院门口,看着这些熟悉的陈设。透过福利院的铁门,那口铜制的水缸还在院子角落,可是里面却没有一滴水,这是因为当时有个小孩调皮,爬上铜缸玩耍,不小心掉进了装满水的铜缸里,幸好救得及时,没有什么大碍。之后刘叔怕再出什么意外,于是把那口他祖上留下来的铜缸敲了个洞,从此以后里面再也没有存过水。

离铜缸大约一丈处,是一个刘叔自制的滑滑梯,滑滑梯不高,是一段段铁皮连接起来的,由于爱生锈,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喷一遍防锈漆。另一面墙的墙角下,是刘叔自己做的秋千,那是我们最喜欢的东西。

当时,公路还没有修通,大妈妈一早就去城里买油买米,大妈妈为了省钱,一般都是早上翻山越岭步行三十多公里,然后第二天下午才带着大包小裹回来。刘叔那天就得照顾孩子还得做饭洗衣服,晚上有点空闲帮我们做的秋千,那天刘叔是太累了,再加上天昏昏暗暗的,一不小心就用刀砍到了自己的大拇指,里面一根神经被砍断,为了省钱也没去医院,随便裹了张白布歇了歇,继续帮我们做秋千,等到第二天再去医院已经没用了,最后他的大拇指再也动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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