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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卓》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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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命运真的可以通过一只手掌来参透?反正我是不信的。

可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事,却好像早已经注定,结果早就潜伏在那里,不管你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任何呢?

阿南在洗手间里刮胡子,好像还在哼歌,与昨日相比,他心情好像好了很多。我不能确定他知不知道夏花今天结婚的事,如同我不能确定于安朵的母亲大人会不会把那场婚礼搅得鸡犬不宁,这个世界,总有人欢喜有人愁,就算我穷追猛打旁观到底,终究是别人的事,干预了也没意思。我们能做的,或许真的只有各自保重。

“我们早点出发,这个东西要打个包。”阿南招呼我下楼。我这才发现他一个人提两个大袋子,里面装的全是吃的。我本来想婉拒,但最终没有。当没有什么好失去的时候,我再也不想拒绝他的关心了。他走在我后面,我不知道为何,频频回头。他看着我笑:“看什么看,是不是舍不得这个房子啊?放心吧,卖掉之前会让你回来,把你的东西好好收拾一下,要的我们就快递到北京,不要,统统扔掉!”

“你真大方呢。”我说他。

“没办法,”他说,“人要往前看的嘛。”

下楼后,他把车钥匙给我:“你装一下行李,我去楼上那点东西。”我照做之后,上了车等他。他一路小跑下来,手中握着一张邓丽君演唱会的碟,说:“很久不听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放出声音来。”

看样子,他又再度依恋上昨天。

林果果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或许从来都没有谁能真正替代。

周日路上车不多,我们很快疾驰到机场高速上,他加快了速度,《何日君再来》响起的时候,他跟着轻轻唱和。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邓丽君的告别演唱会上,也唱过这首歌,那是她生前最后一场演唱会。邓丽君穿着大露背红色闪亮长裙,跟着舞曲的旋律扭动着腰肢,台下一片惊呼,仿佛见到仙女落尘。那时候他和林果果在家看过这场演唱会,童年的我对音乐还无任何感觉,对爱情也一无所知,所以最最记得的是那条招摇的裙子。长大后某日无聊,自己在网上找来重温,却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她唱过这首歌给我听,”阿南开着车,微笑着对我说,“有一次她喝醉了,我去接她,那时候都半夜了,她坐在摩托车上,在我身后大声唱的,就是这首歌。那时候我不听流行歌曲的,土的连邓丽君都不知道。你看,一眨眼你大学都要毕业了。”

“人都要往前看的。”我重复他的话。这些年重重夫妇的回忆,我觉得对他而言太伤神了,或许夏花嫁作他人妇,也是为了跟他赌这一口气吧,谁会愿意跟一个心里头老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呆在一起呢,即使那个女人早就不在人世。

反正我是肯定不肯的。如果他已经有了好伴侣,而且她的事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事”,超过夏花的婚礼,超过我们的重逢,我又何必依恋。

“到北京就开始新生活了。”我故作轻松的说,“我看你需要找个漂亮姑娘谈场恋爱,因为爱情能够使人年轻。”

“不是每段爱情。”他难得郑重的回应我的调侃,而且更深入的说:“有的爱情是,有的爱情不是。有些人让你恨不得自己年轻二十岁,有些人却让你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再年轻。”或许是不小心解剖的太多,他转而笑着劝我:“我已经老了,倒是你,马卓,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才不会荒废人生。”

“别跟我提肖哲。”我警告他。

他哈哈大笑。

记忆力,好像很久都没有见过他这么放松的笑了。如果说,十八岁之前我唯一愿望,不过就是希望他能真的快乐、幸福,那么现在我至少有九分的把握,我可以做得到的。而且,我一定得做到。

“其实肖哲不错啊,”他说,“小伙子人聪明,做事又靠谱,最重要的是,我看他是真心喜欢你。”

“你是不是怕我嫁不出去啊?”

“不是不是。”他连忙说:“我只是提点建议。爱情这种事,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来不来电。”

瞧他那语气,搞得自己像爱情专家一样的。

算了算了,我还是不揭他伤疤了,不然光提一下夏花今天风风光光嫁富豪的事。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到了机场,他将车停在出口,替我卸行李。一边卸一边说:“这边我全替你弄好,到了北京就是一个人了,打包的东西要是重,记得拿个推手。”

“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说着,抢过一个袋子说:“让我来。”

他看着我手中的包,忽然说:“马卓,你带了几个包回来?”

“什么也没带。”我说:“就带了一个随身的小包,你不是知道吗?”

他指着车里一只暗红色的小型行旅箱说:“这不是你的?”

“不是。”我说:“我放行李的时候就看到它了,还以为是你的。”

他转过身,疑惑的拎起那只陌生的包包,他显然没料到很重,轻轻一提居然没提的起来。他皱着眉头疑惑的看着它,像是在努力回忆着什么。我二话不说拉开了拉链,打开了箱子盖。就在那一刻,我们俩同时惊呆了--满满一箱的百元大钞码的整整齐齐,像早就等着我们似的。

搞得跟美国大片一摸一样!

他环顾四周,急着把箱子盖起来,我连忙让他等等,因为眼尖的我看到了夹在两排钞票之间的一个信封,我抽出它来,迅速的打开了它。

信是夏花写的,不知道是不是时间很紧,字写得很潦草,只短短三行。

阿南哥:

我说过,欠你的,这辈子我一定会还上。

好人一生平安。

我爱你。

夏花

绝笔。

落款上的时间,竟然就是今天!

我把信递给阿南,对他而言,一切来得那么措手不及。他紧闭着唇,愣在那里许久,像被施了什么魔法,一动不动。

那一瞬间我看向傻掉的阿南,想到夏花信中“绝笔”两个字,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回真出事了!出大事了!

我独自把我的行李重新装回车上,盖上后备箱,把钥匙放回他手上,问他:“你知道夏花今天结婚,嫁给于秃子么?”

他沉默。

“算了,先陪你去办登记手续。”他抬头对我说道。

“等我一下。”我站在路边,拨通114,问到了夏花举行婚礼的酒店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手表,六点刚过一刻,如果不出意外,此时此刻,婚礼应该正在热热闹闹的进行中。

还好电话很快有人接,我连忙说:“我想找一下夏花小姐,就是今天在你们那里结婚的那个新娘子,我有急事。”

“不好意思,小姐你不知道吗,于先生和夏小姐的婚礼取消了。”

“啊!”我惊呼,“为什么?”

“我们也不清楚,只知道夏小姐昏倒了,被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

“请问是哪家医院?”

“不清楚,”前台小姐的声音很甜,“具体情况我看你还是联系一下她的家人吧。”

挂了电话,我大脑轰然一响,我忽然想起我离开宾馆时那辆呼啸而来的救护车。原来竟是来接夏花的,如果我当时肯回去看一眼......

而事到如今,我实在弄不清这到底是一场阴谋还是一场灾祸,看着阿南企盼的眼神,只能告诉他真话,“夏花在婚礼前晕倒,被送进了医院,原因不明。”

“我不送你进去了。”阿南跳上车说:“我得去看看。”

“等等。”我拉开车门坐上车说:“我陪你。”

他惊讶的看着我。

“我陪你。”我把手放在他握着离合器的右手上,坚定的重复着,“我帮你找到她,把事情处理好,我就回去。”

车子调头,很快驶上了高速公路。

只是这一次,我们再也没有听歌和哼歌的好心情。生死未卜的夏花让我们的心情都坏到了极点。我在车上几乎打遍了所有医院的电话,均没有查到夏花这个人。

“会被带回家了么?”阿南说:“或许也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太累了。”

“我知道于秃子的家在哪里。”我说:“我去过。”

“那就去看看。”阿南说:“知道她安全,我就放心了。另外,等找到她,把钱还给她,也转告她,她不欠我任何。过去的事,都过去了。”

“要是找不到呢?”我问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那就找到为止。”

“你们为何分手?”事到如今,我不想再跟他绕弯子。

“说来话长。”他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也不再逼他。车子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我忽然想起了毒药,他昨夜留在我身上的余温犹在。明知不能够拥有,却还是有剪不断的贪念。这个不知道为了谁非要赶早班飞机回去的人,如果知道夏花出了事,不知道他会是什么心情?

可是,我们连电话都没来得及留就已经分手。还说永不再见。

一路上,因为各怀心事,我跟阿南几乎都没有什么对话。到了市区,按照我的提醒,他很快把车开到于安朵家门口。几年未见,我对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印象了,本想直接奔着小路而去,但却怎么都记不起来那条小路的位置。之得回到院子所在的大门前。这里没有想象中的恢宏和气派可能是天气太冷亦或是缺乏悉心料理,庭院中的树木统统掉光枝叶,不远处的主楼建筑,看上去也似有说不出的委屈和伤悲。

“要是有人在,不要提钱的事。”阿南叮嘱我说:“我把车开远些,在前面等你,你出来走五分钟,就能看到我了。”

我点点头跳下车。

我用我职业律师的头脑来思考这一切,我不肯相信夏花真的“生病”,如果于德海真的像毒药说的那样老奸巨猾,谁知道这一次的婚礼是不是用什么奇怪的条件勒索达到的呢?那一箱子钱,怎么说也有两三百万吧,难道是夏花付出生命的代价,要换的就是这笔钱,用来还她欠阿南的债么?于秃子真就那么傻,还是早就知道夏花的阴谋,只等着她跳进去呢?

无论如何,为了阿南,先找到夏花是最要紧的事。

七八点钟的夜,开始凉意四起,我裹紧了大衣,深吸一口气,按下了门铃。

按了好几次,才看到门铃上方的红灯心不甘情不愿的亮起。

出乎我的意料,门口的传声器竟然传来于安朵熟悉的声音:“哪位?”

我转过头,看着顶部的摄像头,好让她看清楚我的脸。

“马卓?”她似乎不相信那是我,用怀疑的口吻说。随着电子大门缓缓打开,我终于得以走进这个门庭冷清的豪宅。

于安朵探出半个头来,像是怕吵到别人一样,用微弱的嗓音,小心翼翼的对我说:“马卓,有事?”

我点点头,直截了当的说:“我找夏花。”

“进来再说。”他看我一眼,折身往里走。

我跟着她轻手轻脚走进她的家里,竟然看到于德海。他身上穿着一套看上去十分昂贵的西装,脱了鞋,大半个身子陷在沙发里,像是睡着了。

新婚之日,竟然闲卧在家,不知这是哪一出。

于安朵对我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带我进入她的房间。

“说吧,你找她有什么事?”回到房间,她立刻换了一种口吻,与上午不同,我听出了这句话里明显的挑衅和不信任的意味,说完,她走到窗子前,一把拉上了窗帘。气氛一下子变得诡异起来。

我努力观察她的房间,看不出什么异样。我明白夏花如果真的被藏匿了,也绝不会是在这个房间。

“我打电话到酒店,说她进了医院,我不放心,所以来看看。”

她依然维持着矜持:“马卓,夏花已经是我爸的新娘子了。这件事今天为止已经全市都知道了。我们可以保证她的安全,也绝对会保证她的安全。而且,我再说一次,这是于家的事,不是夏家的事,夏家的女儿已经出嫁,你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我只是不希望她有事,另外,我有些重要的话要告诉她,所以,请让我见她一面,好不好?”

“她不在家。”于安朵说:“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够了!”于安朵说:“马卓,恕我直言,我认为你和夏花的交情,还没有到这个地步。甚至,我有理由认为,是你和什么人合伙,把她藏了起来。然后跑到这里来闹事......”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会做那么无聊的事。”

“你来这里到底为什么?”她用锐利的目光瞪着我。

“我找夏花。”我说:“我怀疑她出事了。”

“或许你应该去问问他弟弟,这是一个阴谋。”于安朵叹息说:“想不到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这么没出息。”

“你误会他了。”我说。

“谁?”于安朵问。

“毒药。”我坦然的答。

“你们不是分手了么?还是你也参与了这件事情?”于安朵靠近我说:“如果不是,也不想惹麻烦,我劝你现在就走出我的家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买单,就算你插手,结局也不会改变的。”

“你是说那些钱吗?”我直截了当的说:“如果你让我找到夏花,我保证给你把那些钱找回来。”

于安朵愣了好一会,这才问我说:“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我指着她那张大床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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