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这么久,如果单靠手指来计算的话,我可能要去拜托千手观音了。
那天下了课,我早早的去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花店。
花店的老板是个江西人,脖子上套了一根比我家栓旺财还粗的项链,为了怕别人不知道他带着项链,天气有点凉意时,也是敞着衬衫,露出他那许久没打理的胸毛。
“小伙子,买花啊?”老板的问话很有意思,如果不是看在他胸毛的份上,我几乎会脱口而出:“难道我来买饼干啊?”
“恩。如果想追一个女孩子是不是都送玫瑰啊?”我对花一无所知。
“如果是单恋,就送白色郁金香;还是友谊那种的就送百合;热情一点的就送玫瑰。”老板给了我一点建议。”
“小伙子,我建议你送玫瑰!”老板娘似乎听到了我们的谈话,从里间缓缓的走了出来。
老板娘是个看起来很舒服的女人,五官整齐地勾勒在脸上,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老板娘的肚子也很大,似乎怀孕了,但和老板站在一起,会让人感觉将要临盆的却是老板,因为老板的肚子更大。
“是吗?那就买玫瑰吧!”
老板顺势包起了11朵,老板说11朵玫瑰代表一心一意。
付完钱,我搂着那束含苞欲放的玫瑰,往回学校的路上走。
一路上回头率颇高,今天不是情人节,买束玫瑰在路上走和大热天背个棉袄没什么区别。
每每遇到一对情侣,女的都投来羡慕的眼光,男的基本上都是咬牙切齿,甚至有位仁兄为了欣赏我的玫瑰,直接拿脸往电线杆上砸,结果可想而知,电线杆并没有应声而断,这厮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电线杆,嘴里嘀咕着,似乎想说“没把你撞伤吧?”,然后回头瞪了我一眼,迅速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
我真的很冤枉,让他白看不收钱也就算了,还用这种眼神回报我。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人踩了一脚,还被对方骂:“你怎么把脚放在我脚底下啊?”
我仿佛是一个未婚妈妈抱着一个孩子,东躲西藏的到了学校那片小树林。
这个小树林是情侣们的天堂。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小树林都会有人影在晃动,吓得学校的保安一有空就跑图书馆,一直查到北京猿人那一代都没发现这里做过坟场,才没辞职。
我在僻静的角落,给她打了个电话;“今晚有空吗?”
“什么事?”
“当面说吧!我在我们学校东面的那片小树林里等你。”
“那里…………”魏丽丝犹豫了下,“哦。”
我找了把躺椅,坐了下来,远处有对情侣,男的身材有些瘦小,女的颇为丰满,女生坐在男生没多少承受能力的腿上,勒着男生的脖子,把那肉肉的嘴唇往男生嘴上蹭,男生坐在石凳上极力挣扎,突然声嘶力竭的喊出一声:“我是回族的,不吃猪肉。”
我惊的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这孩子真幽默,竟然敢和女朋友说这个,这不明摆了骂那女的是猪吗?
后来才知道,那女的刚吃过猪肉,在故意逗那个男生。
等一个女孩子赴约和等车一样,时间都是要掐着按秒算的。
我盯着手机屏幕,有一种跑到寝室去拿床被子来这里等的冲动,可理智告诉我,如果我这么做了,将要发生的事情可能连电视剧导演都想不到。
过了n秒,魏丽丝打扮得格外清新的过来了,小树林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巴掌声,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当对方搂着自己,眼睛却瞄向另外女孩子的时候,这是任何女生都无法忍受的。
“叫我来有什么事啊?”魏丽丝没有看到那束花,因为我把它藏在躺椅后面了。
“那个在招手的是你同学吗?”我的手随意指向了远处。
当魏丽丝配合的转过头去的时候,我迅速从躺椅后拿出了那束花,放在身前。
“哪里啊?”魏丽丝回过头时,惊讶的眼神中浮出了一丝欣喜。
“送给你!”我把花递到她面前。
“今天为什么送花给我啊?你捡到钱啦?”女生的感觉是最灵敏的,她嘴里这么说,心里其实也感觉了什么。
“先听一段音乐吧。”我打开了手机里的一个电台——青檬音乐台,把其中一个耳麦递到她手里。
主持人丁帅的声音缓缓的传了出来:“听过了上一首好听的歌曲之后,我们来送出下一个祝福,这是我们的一位谢同学为他喜欢的魏同学点的一首歌,是纪如璟演唱的《值得一辈子去爱》”
丁帅说完的时候,调频里也传来了那优美的歌声:
我需要一个属于自己宽敝的房间
装满阳光静静感受温暖
委屈时泪水让它一颗一颗掉下来
就算是过分也无需收敛
我总是独自打开天窗面对着蓝天
看不懂逃避寂寞的表演
今夜我站在记忆已经模糊的海边
轻抚水面是你不变的脸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无论多久从不散去的温存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醒来身边望着你的清晨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是你说过还是我天真
谁是你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女人
来世今生最想要回的人
魏丽丝呆呆的看着我,眼眶里噙着泪水。
世界上有一种爱叫做感动。
“我们去外面逛逛吧?”我生怕魏丽丝突然哭出声来,惹得小树林里的这些男生都揭竿而起,直接把我给踩死了。
我的手颤颤的搭上了她的肩膀。
当我手搭上她的肩膀的时候,会有两个后果:一是她欣然接受,让我悬着的一颗心掉了;二是她直接甩过来一巴掌,让我上个礼拜才补的牙掉了。
我希望是前者,事实也的确是前者。
快到校门口处,我把手放了下来。
在街上逛街,男生搂着女生一直是我不怎么喜欢看到的。尤其有的男生比女生高出一截,男生搂着女生的时候,乍看之下,还以为是男生勒着女生的脖子,两人厮打在了一起。
“先陪我去寝室吧?拿着这束花去逛街,会有很多人看的!”魏丽丝似乎有点害羞。
“我刚才已经发现了,这东西很有杀伤力。”我想起了刚才我拿花时的情景,“唯一的好处就是,当你手捧着着鲜花,我走在旁边,突然路上有人冒出句: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时候,你也帮我分担了牛粪的一半罪名。”
我送她回了寝室,因为是白天,那位大爷让我登了个记就放我进去了。
卫生学院是个不大不小的学校,整个学校的建筑都是欧式风格的.
管女生寝室的是个年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留着一头短发,看起来颇为精明。
“你等在这里吧,楼上你上不去的。”魏丽丝说道。
“你可以说我是你亲戚啊?”
“不行的,那个阿姨认识我父母的。”
我尴尬的笑了笑:“我看起来有这么沧桑吗?都让人感觉有你父母那一辈啦?”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她和我父母很熟悉的,带个男生去寝室,她会和我父母说的。”魏丽丝的解释让我的心好受了点。
我站在楼下目送魏丽丝跑上了楼。
过了一会儿,魏丽丝打了个电话给我:“我的室友要下来看你,我阻止不了,那你准备下。”
“准备什么啊?要我摆个比较帅呆的pose吗?那我捡块板砖,摆个希腊著名的雕像大卫掷铁饼的姿势吧?”
“动作不用了,做好心里准备就可以了。”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嘛!”话刚说完,我发觉这个比喻很不恰当。
我在楼下紧张的等待着。
终于,从楼上跑下来了一个身材极为s的女生,头发末梢烫着小波浪。
“你是魏丽丝的男朋友啊?”她直接问我。
“男性朋友吧。”我抓了一下后脑勺,“不是说你们整个寝室的人吗?怎么就你一个?你不会告诉我,其她都是隐身的吧?”
“没隐身,只是离线而已。”她竟然搬出了qq的那一套说法,把我彻底征服,“魏丽丝的眼光虽然差了点,但也不至于太烂。”
“能不能嘴下留情啊?”我作势讨饶。
“我这是在夸你,你不懂吗?”
“原来你们那里都这么夸人啊?”我很难接受。
“你慢慢学着接受吧………因为,你想真正和她在一起,还得过我这关。”她突然有点嬉皮笑脸的说道,“什么时候请我吃饭啊?”
这女生的脸皮贼厚,难怪脸上皮肤又白又嫩,没有一颗青春豆。
“为什么要请你啊?我们好像不是很熟耶。”我故意逗她。
“现在我们不是熟了吗?”
“你有男朋友吗?”我问道。
“有啊!”
“那我们现在熟了,你怎么不请我?”
“因为我们以前不认识啊?”
“那我刚才和魏丽丝也算在一起了,不是也不认识你吗?”她被我饶的一时没反应过来。
她突然双眼一亮,好像领悟到了什么:“我都被你绕糊涂了,因为我以前认识丽丝的,我算是让她请客,你买单而已。”
“好的!只要你帮我多说几句好话就ok了。”
“你们在聊什么啊?这么开心!”这时,魏丽丝下来了。
“没什么,他只是和我说他很喜欢你。”看来,这顿饭不白请了。
“那我们走吧。”我和魏丽丝说的时候,她依然没有离开的意思,“刚才,我室友打电话给我,说寝室灯泡坏了,叫我去买一个。”
“那走吧。”魏丽丝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他是在说我呢?”她显然是过来人,一听就明白。
“呵呵………没有啊!我怎么敢呢?”我死不承认。
“这位…………同学,”我找不到更合适的称呼来叫她,“你叫什么啊?”
“我没叫啊?你刚才听到我叫了吗?”她开始和我杠上了。
“那…………请问小姐芳名是什么?”我说得自己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奴家姓方,单名一个妍字。”她说的比我还夸张,让我刚起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那我们走吧,天都有点黑下来了。”我招呼道,“方同学,你在前面带路吧!”
她的名字让我很难叫出口,因为叫方妍时让我很容易想起方糖。
方妍在前面带路,我和魏丽丝跟在后面。
方妍走路时臀部扭动的幅度极大,向左一晃半条人行道,向右一晃半条人行道,倘使摇动的频率稍大点的话,路人只有去挤机动车道了。
因为大家上机动车道为了安全,必须要带头盔,所以,如果你在一个城市看见满街的人都带着头盔的话,不是那里流行戴头盔,而是那个城市像方妍那样的女孩子太多了。
如果有仁兄想从方妍身边过去,又没有刘翔的本事,千万别轻易尝试这种高难度的“跨臀”动作,毕竟,牙齿是自己的,倘使让你勉强跨过去了,摔个脸朝下,牙齿肯定保不住了,假设你没跨过去,没有摔个脸朝下,牙齿照样保不住。
整个人行道有了天安门大阅兵的气势,大家跟着方妍的小碎步一二一的一起在踩着拍子。
可惜上面都是假想,因为这条人行道最近扩建了。
方妍领着我们去了附近的一个商场,我似乎发觉她不是灯泡,我们俩才是,现在逛的最开心的就是她了。
走到了一个卖围巾和毛线的摊位,方妍终于停了下来。
“老板,这毛线怎么卖?”方妍指着一种黑白相间的毛线问道。
“13块钱一圈。”老板娘也烫着一头的大波浪,嘴巴稍有点尖,似乎很能做生意。
“燕瘦环肥”,流行才是一个时代的趋势,倘使现在流行留指甲,你去挤趟公交车,保证你血淋淋的下车。
“织一条围巾要几卷啊?”
“一般的两卷够了。”
方妍掏出了二十五块钱,“老板娘,二十五块可以吗?”
“可以,记得下次多帮我介绍点生意哦!”老板娘很是殷勤。
“你买毛线织围巾给谁啊?”魏丽丝问方妍。
“织给我男朋友啊!”
“你还会织围巾的啊?我还以为你买回去叫你男朋友织给你呢?不然就直接用满清十大酷刑了。”我在一旁笑着说道。
“嘿嘿!”她对我的挖苦毫不在意。
“这的确是个好想法,我在精神上支持你。不过,如果你要织被套的时候记得要带手机。”
“为什么?”
“万一你把自己织里面了谁来救你啊?”
“我又不是蜘蛛精,干嘛把自己织里面?”她的确不像是个蜘蛛精,因为蜘蛛精最大的地方是肚子,她却长错了地方。
方妍买了东西后,我送魏丽丝和方妍一起回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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